河南省高院副院长宋海萍一行节前看望慰问息县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姜辉 作者:王淑娟 发布时间:2018-02-12 09:37:03
河南省高院副院长宋海萍一行节前看望慰问息县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姜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海萍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副处长冉国俊于2月9日上午到息县人民法院专程看望慰问“全国模范法官”姜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奚启锋,息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祝杰,信阳中院宣教科科长王明强等领导陪同。
宋海萍院长来到息县法院东岳人民法庭后,首先查看了法庭内部的工作生活环境,询问了法庭配套设施是否完善,嘱咐随行人员一定要将基层法庭干警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好,并将慰问品和慰问金交到了姜辉手中,代表省高院党组向其致以节日的问候。
在法庭内,宋院长仔细询问了姜辉的工作、生活及身体情况,并向其征求意见建议,询问是否有什么困难需要组织予以解决。姜辉则表示:没啥困难,就是还想在农村接着干!
宋院长对姜辉不怕吃苦,扎根基层的精神予以了高度赞扬,并希望他能够继续将审判团队带好,将工作经验推广出去,让更多的法官学习,让更多的群众受益。
附:姜辉简介
息县人民法院东岳人民法庭庭长姜辉,现年57岁,本科学历,1984年进入法院工作,1985年6月开始先后到路口法庭、夏庄法庭、东岳法庭(距县城40公里)工作。在基层法庭工作32年,工作地点离县城越来越远,但是心离百姓越来越近。2008年姜辉被最高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2016年被最高院、人社部授予“全国模范法官”。东岳法庭在2012年被最高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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