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至今,息县法院在全院推行案件监督卡制度。该监督卡将随案发放给当事人,对承办法官进行全程监督。
案件监督卡上附有案号、案由、立案时间以及案件承办人姓名,由当事人从 “审判公正”、“审判作风”、“法官形象”、“廉政建设”四个方面对承办法官进行好、中、差三个等级的评价,并填写具体的评价意见。纪检部门派专人定期对回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案件监督卡的评价结果纳入统一考核范围。
自该制度实施以来,息县人民法院共向当事人发放案件监督卡5120张,回收4915张,其中评价结果为“好”的占92%。此举将案件从受理到审结置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对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及时发现、惩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司法公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