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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讲坛】第五期:法院人应当具备怎样的司法礼仪

发布时间:2018-10-14 10:06:11


法院人应当具备怎样的司法礼仪

10月13日下午,息县法院“法苑讲坛”第五期开讲。本期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罗玉宝主讲,主题为法院人应当具备怎样的司法礼仪。



罗院长首先由一个真实、具体的例子入手,讲述了司法礼仪在法官庭审、工作中的重要性。他指出,荀子曾云:“事无礼则不成,人无礼则不生,国无礼则不宁”,一个缺乏正常礼数礼貌的人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引起笑话,一个不符合规范,不守规矩,缺乏秩序、不成体统的庭审同样会成为笑谈。因此,在庭审中,庭审参与人员,尤其是审判人员一定要遵守庭审礼仪,展示庄严、肃穆的庭审过程。



接下来,罗院长结合由最高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向与会干警讲解了司法礼仪的含义、作用及内容,并结合河南省高院颁布的司法礼仪规范带领大家学习了工作中具体要遵守的司法礼仪,重点学习了法官的仪表、庭审礼仪、接待礼仪。



最后,罗院长提出,希望全院干警在工作中能够不断总结、完善、充实和发展司法礼仪,并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运用,做到以礼待人、以礼待物、文明司法,从而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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