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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理一起盗窃案件

发布时间:2019-05-05 11:35:09



导读: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


息县法院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理一起盗窃案件


     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盗窃他人货车油箱内柴油价值2195元人民币,此案由息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建议该案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息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符合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相关规定。

    2019年4月29日下午,息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祝杰依法独任审理此案,庭审中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并审查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祝院长在听取被告人陈诉意见后,当庭宣判。被告人表示不上诉,息县人民检察院表示不抗诉。

祝院长亲自承办并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理胡某某盗窃一案,为刑事诉讼程序在认罪基础上的繁简分流,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刑事司法公正与效率,为全院干警做出了表率。今后,息县法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实践落实诉讼制度改革,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贯彻落实刑诉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速裁程序的适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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