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县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创建和谐稳定的发展和招商引资环境,息县法院出台了四项举措。
一是充分认识做好涉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案件审判工作的意义。充分认识加快息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对涉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息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二是加强涉重点项目及招商引资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妥善化解涉重点项目及招商引资民商事案件。以发展的观念,创新的方法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新纠纷。尤其是法律规定不明确时,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妥善处理,避免机械办案,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主动参与、关口前移,拓展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覆盖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普遍性或需要提请注意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对重点工程、招商引资工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主动走访企业,宣传法律知识,帮助企业完善、规范交易和管理行为,预防交易风险和其他矛盾纠纷发生。
四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领导,重大影响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并报县人大备案,加强与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争取主动,营造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良好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