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人民法院
执行指挥中心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整合执行资源配置,优化执行模式,促进执行工作信息化,息县法院结合实际,全面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开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长效机制。
一、功能整合,开启“734”运行模式
息县法院根据执行程序流程化、内容碎片化、行为单向化等规律,将执行资源进行整合,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 “734”模式。
1.将原本由执行实施团队分散操作的7类事务性工作,交由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一是集中制作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格式文书;二是集中发起“四查一控”措施;三是集中收发委托执行请求;四是集中审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信息;五是集中开展网络拍卖辅助工作;六是集中来访接待,设立执行来访接待窗口,对来访人员进行集中接待;七是集中处理案件恢复执行,根据指挥平台中统查情况及当事人反映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时处理并做好恢复执行案件的立案工作。
2.根据执行工作需要,执行指挥中心提供3类技术服务。一是视频会商。需要通过“会议视频”系统进行视频会商、谈话、协调等工作的,执行指挥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二是单兵连通、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确保上级法院或本级法院在指挥中心远程实时了解执行现场情况、发出执行指令,处理突发情况。三是舆情监测。通过指挥平台掌握舆情变化,对于我院的涉执舆情,及时上报并作出应对处理。
3.执行指挥中心承担4类管理职责。一是区域分案管理。执行指挥中心按被执行人地址并结合法庭的分布,将涉法庭案件按区域划分为四块,由四个执行小组按区域执行;二是流程节点管理。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执行案件各流程节点的监管,明确每个节点的时限要求,未在时限内完成的,及时提示督办各执行小组;三是终本案件管理,执行指挥中心负责终本案件的结案审查、审批和卷宗归档管理;四是执行质效监管。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执行指挥平台生成各类指标数据,为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全年执行信息通报提供基础信息,为半年度、全年度考核提供数据分析。
二、团队分工,实现执行工作智能化管理
息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内设4个工作小组,一是综合组。负责各类执行系统日常监管、失信限高审批、终本案件管理、恢复执行案件审核、执行质效考核及通报、技术服务等;二是集控组。负责区域分案、执行实施类案件的执行通知书等文书的制作送达、四查一控等;三是保全组。负责执行保全的案件、案件来访接待、卷宗档案管理、外地法院委托处理等;四是网拍组。负责执行案件中扣押物品的评估、拍卖。四个工作小组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工作流程环环相扣,与执行实施团队之间的相互配合,确保执行案件稳步有序的推进开展。
三、一案一表,实现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
与传统 “一人一案一包到底”的流程不同,息县法院采取“一案一表层层留名”的执行流程模式,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与执行团队办案模式紧密结合,勾勒出一条全新的执行工作流程。通过执行办案流程表,执行中的每个流程节点固化操作步骤,明确时间要求,精细化、规范化的办案新流程,成为执行工作的操作日志。
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长效机制,体现了我院执行工作向集约化、信息化、规范化发展的方向。息县法院不断优化执行指挥中心事务办理、技术服务、管理职责等多方面职能,充分发挥其“最强大脑”作用,实现了与执行实施团队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