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想法设法推进法院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创造和谐空间。设立调解室,并在调解室内放置调解圆桌,法官走下审判台,与当事人零距离的接触,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为案件的有效调解作铺垫。
二是营造和谐氛围。在调解室内张贴营造调解气氛的条幅、口号,让当事人充分感触和谐氛围。
三是灌输和谐理念。调解案件时,结合当事人可能知道或听到的身边相类似的典型案件,让当事人进行对比和利益衡量,如当事人存在侥幸心理,则结合法律、人情和法院和谐司法的理念,打消当事人心理疑虑,力促案件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