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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担当,践行公正

——息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李洪华团队事迹

发布时间:2020-05-13 09:29:46


息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李洪华团队现有两名成员,员额法官李洪华和书记员常林臻。在疫情防控期间,李洪华团队克服困难、团结协作,在2020年1-4月份审判质效评比中,获评"优秀审判团队"荣誉称号。

团队介绍

李洪华,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2月到息县法院参加工作,先后在包信人民法庭、城郊人民法庭、执行局、民事审判一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执行局副局长等职务,现为民事审判一庭员额法官、四级高级法官。工作以来,多次获评“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常林臻,男,汉族,1991年10月出生。自2017年入职法院以来,一直从事书记员工作,协助法官办案,具有丰富的审判辅助工作经验。在疫情防控期间,一方面,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尽力做好案件调解工作;另一方面,协助法官利用新型庭审平台开展“云庭审”,做到防疫审判两不误。


2018年,李洪华同志因股骨头坏死做完手术后,行动不便,依然坚持拄拐办案。李洪华同志在法院工作多年,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对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理解比较透彻,善于查找案件当事人的矛盾焦点和案件审理关键点,审理的多起案件获得群众称赞。

法官寄语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庭室同志的支持帮助下,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更顽强的工作斗志,更突出的工作业绩,迎接新的挑战,力争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责任编辑:y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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