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谢谢你们,事情总算是解决了!”5月19日,被执行人丁某将用来抵债的粉条交到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三执行团队干警手中后,感慨地说。
2011年,身为包工头的丁某以给他人盖房为由,向王某借搅拌机一台,随后一直未归还,人也不知所踪。2018年1月17日,王某几经辗转找到丁某后得知,该搅拌机已被丁某变卖。经双方协商,王某愿意以3000元抵掉该搅拌机,丁某向其出具欠条一张。后王某多次催要,丁某均未还款。无奈之下,2019年9月,王某将丁某诉至息县人民法院,要求丁某偿还欠款。息县法院经审理后判令丁某偿还王某欠款3000元,但判决生效后,丁某一直未履行,王某遂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开始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丁某,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可丁某迟迟未予答复。执行干警随即对丁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询,但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直至2020年5月18日新冠疫情缓解后,执行干警赶到丁某家中。泛着黄的老旧电器,几张破旧的板凳,角落里堆叠的杂物,丁某家中甚至没有一张像样的桌子。经过简单的交谈干警们得知,已过五旬的丁某这几年家中突遇变故,虽愿意配合执行,但经济能力确实有限,实在是拿不出钱来。丁某称,本来想趁过年卖红薯粉条挣点收入,可受年初疫情影响,也没能卖出去。执行干警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突破口,如果能将这些粉条抵偿债务,不仅王某的债务能够及时清偿,丁某的困境也能暂时得到缓解。这一解决方案一经提出,丁某当即表示同意。随后,执行干警立刻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王某也同意丁某以物抵债的方案,案件顺利执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出台以来,息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着重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受疫情严重影响的执行案件,力促执行和解,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为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