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法官过三关,星夜解纷争

  发布时间:2021-05-20 08:43:17


时近夏日,晚风习习,从当事人家中走出的八里岔法庭庭长宋鹏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案件总算成功调解,一天的忙碌也终于结束。

案件起因

这起案件缘于一次口角。陈某、乐某系多年邻居,因为一些琐事双方拌了嘴,争吵越演越烈,最终发展成拳脚相向,两人都不同程度受伤。两人报警后,当地派出所对双方作出了行政处罚,但原告陈某对处罚结果不满,认为主要过错应在乐某,遂一纸诉状将乐某诉至法院。

宋鹏接收到卷宗材料后,立即到当地派出所调取了询问笔录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核实案件事实时,他了解到原告陈某患有精神障碍疾病,常年依靠药物维持健康,且两家的矛盾纠纷已经持续了多年。为了尽快消除两家隔阂,承办法官决定调解先行,将案件化解在诉讼程序之前,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案件调解:第一关

愿望很美好,但当事人却有自己的想法,首先要过的是原告这一关。在宋法官第一次电话询问双方调解意愿时,原告陈某干脆利落的拒绝了,而乐某则表示自己要进行反诉。

考虑到原告有精神障碍,且案件的主要矛盾也在这里,宋法官决定亲自到陈某家里开展调解。在陈某家中,亲和的宋法官首先询问了陈某的伤势及恢复情况,耐心倾听了她的委屈与愤怒。在安抚好陈某情绪后,宋法官顺势向陈某的家人询问了相关治疗的花费,并强调了调解的好处,一方面能节省时间,快速解决矛盾,得到赔偿;另一方面也可以缓和邻里双方的关系,消除影响。同是乡里乡亲,如果真的对簿公堂,把事情闹大了,对双方的影响都不好。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下,陈某及其家人同意先行调解。

案件调解:第二关

第二个要过的关卡是被告乐某这里,因为对陈某起诉自己心有怨愤,乐某一开始便拒绝了调解。在承办法官电话联系沟通中,乐某称自己白天忙工作没时间,而且自己也被打伤了,要反诉。

为了尽快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承办法官数次联系乐某。直到一天晚上,正在加班的宋庭长再次联系乐某。电话中,也许是被法官的执着所打动,乐某终于同意调解。但其表示白天需要上班,调解需要在晚上进行。当天晚上,加完班的宋庭长便带领法庭人员前往乐某家中进行调解。

案件调解:第三关


调解该如何进行,这是最关键的一关。对此,宋法官心中早有打算。在仔细听取了乐某的陈述后,他从孩子上学、老人健康和目前的工作生活着手,与当事人聊起了家常。看到气氛有所缓和,承办法官随机切入正题,从情、理、法多角度向其说明利弊。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乐某解开了心结,并在宋法官主持下当场向陈某支付了医药费。这场邻里纷争最终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

    坚持调解先行,一直是法庭工作的基本原则。作为解决基层群众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息县法院始终以化解纷争、解决矛盾为根本目的,将调解程序挺在前,充分发挥诉前、诉中调解优势,在矛盾激化前迅速定纷止争。


责任编辑:Maia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60493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