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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死亡赔偿金之后...

  发布时间:2021-10-27 08:53:36


    老年丧女,中年丧妻丧子,究竟谁更悲痛?谁更应当得到安抚与照料?世事不易,祸福难料,李某不曾想过会遭此横祸失去挚爱的妻子和儿子,更不曾想到会因此与岳父母对簿公堂。

基本案情

    近日,息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共有财产分配纠纷案件。被告李某原本有个幸福的四口之家,虽不是大富大贵,但夫妻感情和睦,妻子王某温柔贤惠,一双子女可爱听话。但2019年7月,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他失去了妻子和儿子,曾经的幸福之家也支离破碎。在为妻子办理了相关事宜后,李某收到了赔偿金一百多万元。

    另一边,妻子王某的父母均已年逾60,失去女儿无论心理上还是生活上,两位老人都受到了重创。更让他们寒心的是,李某在得到赔偿款后,便再也不跟两人联系,外孙女也许久未见了。两人也曾与女婿李某协商财产处理事宜,但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老两口便将女婿和外孙女诉至息县法院,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对李某银行账户及房产进行了冻结、扣押。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徐斌法官根据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了财产保全裁定,并转交执行局进行了冻结、扣押。考虑到本案涉及家事纠纷,且双方当事人都正经历悲痛,为切实化解矛盾,徐斌法官决定对案情进行深入调查后,再确定解决方案。在多次沟通后,李某向徐法官道出自己的辛酸。在妻子和儿子离世后,所有的维权索赔都是李某自己奔波。白天忙碌还好,到了夜里面对空荡荡、冷冰冰的房子,想着曾经的热闹和欢声笑语,李某几度崩溃。但为了抚养年幼的女儿,也为了给妻儿讨回公道,李某不得不咬牙坚持,可岳父母对此却不闻不问,深深伤了李某的心。李某表示自己并非想私吞赔偿金,已经预留了16万元给岳父母,只是双方对分配方案争议较大,才一直没有给付。

    听了李某的倾诉,徐斌法官觉得案件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于是,他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希望能进行调解。在获得当事人同意后,徐法官前后组织了两次面对面调解。调解中,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争执不下,数次剑拔弩张,哭诉自己的艰辛与痛苦。见此,徐法官劝解道:“你们是因为王某而有幸成为了家人,这么多年来的和睦与欢乐实在是很难得。如果因为王某和孩子的逝去而致使你们反目,那么逝者又如何安心离开?”“只要王某和孩子能平平安安归来,我们宁愿不要这赔偿金。”一家人最终互相袒露心声,并选择了原谅。当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李某也很快将相关款项如数打给了王某父母。

法官说法

    一般情况下,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先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份额分出作为配偶所有,而剩余的一半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本案中,王某父母所诉金额为34万,即将68万元死亡赔偿金作为王某的遗产,由四人平分。而实际上,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范畴,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分歧。因本案王某父母还有一子能够赡养老人,而王某与李某的女儿年龄尚幼,经过多次调解后,王某父母自愿放弃了对王某其他财产的继承,并降低了赔偿数额,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责任编辑:n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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