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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万年的“闪婚”之后……

发布时间:2021-11-24 09:38:15


郝美丽:你根本就不止29岁,咱们都结婚了,你居然还藏着私房钱!”

甄富贵:那你呢,你是不是整过容?你不是说自己是纯天然美女吗?

刚刚办过结婚典礼的甄富贵没想到,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自己的婚姻便分崩离析,甚至闹上了法庭。

基本案情

故事的开始灿烂美好,甄富贵和郝美丽于去年十一经人介绍相识。相识当天,郝美丽一露面,甄富贵便惊为天人,当场给付郝美丽10100元见面礼,以示诚意。相识不过六天后,甄富贵便认为自己找到了灵魂伴侣,决定与郝美丽步入婚姻殿堂。为此,他带着郝美丽前往武汉购物,并为郝美丽购买了价值46000元的钻戒、16300元的项链,以及价值23100元的名牌包包。

一个多月后,已经约定好结婚事宜的甄富贵通过媒人,给付郝美丽彩礼20万元。12月初,两人举办了结婚典礼仪式,但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礼之后,两人并没有如预想一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而是矛盾争吵不断。因矛盾无法调和,20216月初,甄富贵将郝美丽诉至息县人民法院,请求郝美丽退还彩礼款共计267253元,并表示双方婚后共同生活不到一个月便分开,感情破裂再无和好可能,甚至怀疑郝美丽与其结婚的目的不纯。

调解经过

接案后,承办法官数次联系二人,了解相关案情。经过多次沟通,两人坦露心声。甄富贵表示,婚礼后才发现郝美丽曾经整过容,并且对自己的工作支支吾吾语焉不详。郝美丽声称,甄富贵刚交往时说自己只有二十八九岁,但实际上已经三十多了,并且一直隐瞒自己的收入状况,藏着“私房钱”。信任的崩塌让他们互相产生了猜忌,也不再愿意相信对方,本就薄弱的感情开始摇摇欲坠……

眼见两人已经没有共同生活的意愿,也都同意解除同居关系,承办法官便就彩礼返还事宜等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表示,给付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两人虽已举办典礼,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因此甄富贵有权利要求郝美丽返还部分彩礼。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两人达成和解协议,郝美丽当庭返还部分彩礼,两人和平分手。

法官说法

法官有话说:彩礼,是指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男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女方或其家庭成员的礼金及贵重物品。有以下情况,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对于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其他金钱、财务往来,一方要求返还的,如何处理?

我们认为,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为表达感情、出于自愿所给付的价值较小的物品、请客花费、逢年过节等人情往来的消费性支出,一般不予支持;因订婚风俗、举办婚礼等宴请亲友所支出的费用,不属于彩礼,也不存在返还问题。

责任编辑:n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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