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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分钟调解三百万 公司的货款有着落了!

  发布时间:2021-12-28 09:17:45


“我们企业打官司,最看重的就是诉讼成本与效率。通过调解,既免去了我们后续诉讼及执行的诉累,也为我们企业之间提供了再次合作的可能,更缓解了当前企业的经营困境。在过年之前,我们终于可以给员工一个交待,真是太感谢咱们的法官了!”签订完调解协议的息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杨店法庭张恒法官感谢地说道。

基本案情

2020311日,息县某建材有限公司与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息县某建材向对方提供钢筋等货物,并在合同中就价款、货款支付方式等做了约定。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尚欠某建材公司货款3470913元未付。眼看着年关将至,等了很久的货款却始终不见踪影。在多次催要无果后,息县某建材公司将该建设工程公司诉至息县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偿还货款。

调解经过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张恒仔细研读了案件材料,发现虽然案件涉案标的较大,但双方权利义务清楚明了,且都是息县本地企业。考虑到双方今后仍有合作的可能,立足企业的长期发展,张恒决定积极促成双方调解。

为积极促成调解,张恒决定开庭前对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走访。实地走访中,张恒发现,该公司一直运营良好,目前的困境也只是暂时的。因为担心诉讼会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该公司一直在积极筹措资金偿还欠款。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和关切点,张恒建议被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该建设工程公司针对公司现有情况,采纳了承办法官的建议,并同意尽快到法院协商此事。

1223日,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携带拟定好的分期付款协议,应邀来到了杨店法庭。法庭内,息县某建材公司与被告反复就还款数额、还款期限等进行协商。承办法官则作为中间人,劝说双方都要把眼光放的更长远,找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从而达到共赢的目的。最终,在承办法官张恒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

短短三十分钟的庭前调解,看起来轻轻松松,但只有承办法官知道,为了真正达到案结事了、高效解纷,他曾数次与双方负责人沟通相关事宜,两次实地走访企业调查取证,才最终促成了案件的成功调解。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排忧解难,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前提,也是基层法庭发挥审判职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应尽之责。下阶段,息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快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办理,通过“快立、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高效解决矛盾纠纷,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n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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