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息县法院积极探索“互联网+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通过资源共享、方法叠加等多元组合优化产生1+1>2的能量,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总对总”平台,运用“诉前调解+人社”方式,受案当日就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
2011年04月底申请人王某某到被申请人息县誉昆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工作(保安),2022年11月底被申请人无故停岗申请人,申请人感觉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直接到息县法院要求对此时进行化解。
息县法院接收此案后,告知申请人此类案件依法属于仲裁前置程序,考虑到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为减轻申请人负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启动“法院+人社”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运用诉前调解“总对总”平台将案件指派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遂安排专职调解员李珍珠组织调解。调解员李珍珠先是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全面分析当事人的诉求,在此基础上,李珍珠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协调,指出双方各自存在的诉讼风险,及时指出当事人存在的问题为调解回旋余地、最终促成达成一致圆满调解意见: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各项补偿7000元整;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领取失业保险金。
至此,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保护了其合法权益,让申请人在最短时间内拿到了赔偿款,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劳动争议关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关系着每一个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息县法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把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劳动争议的诉源治理,取得一系列的成效。本案得以妥善调解处理,也是息县法院贯彻矛盾多元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一方面,它彰显出息县法院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责任担当,通过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邀请专业性的人民调解员入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诉前调解,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到具体行动当中。另一方面,它也折射出息县人力支援与社会保障局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的政治自觉。通过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支持和协助法院化解劳动纠纷,既为劳动者的维权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也为用人单位解决劳动纠纷创造便利条件,营造一个宽松有序的劳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