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度全省法院争先创优工作中,息县法院东岳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多年来,东岳法庭全体同志在庭长姜辉的带领下,扎根基层,心系群众,真情调解,公正办案。他们和当地群众打成一片,视群众为亲人,化解无数矛盾纠纷,被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誉为和谐的使者、百姓的知心人。
姜辉庭长2003年12月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2007年被河南省委政法委授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2008年被最高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2010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11年被河南省委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河南省创先争优党员之星”荣誉称号,所负责的法庭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在巨大荣誉面前,姜辉和东岳法庭的同志们没有骄傲和沉醉,他们仍以平常的心态、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坚守在农村基层一线,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基层法官为民司法、为民服务、无怨无悔的动人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