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背景下,息县法院在公证人员的配合协作下,圆满地完成了对案涉查锋车辆的评估、拍卖工作。
牛某诉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双方结算,李某欠付牛某货款12万元,并出具欠条一张。牛某多次催要未果,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被告李某支付牛某货款。由于李某拒不履行判决,牛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牛某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控制了李某名下的车辆,并到车辆管理所对李某的车辆进行了查封。由于李某在车辆被查封的情况下仍抗拒执行,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经我院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出来后,公证员将车辆照片、资料、信息上传至拍卖网站,并拟定了拍卖日期。在此期间,公证员还负责接听竞买人电话咨询、接待当事人问询、组织竞买人现场看样等一系列工作。
在拍卖当天,经过多轮竞拍,最终案涉车辆以将近13万元的价格卖出。在公证员的协助下,竞拍人在成交的第二天就拿到了车辆过户的手续,并连连夸赞息县法院工作效率高。
公证员见证司法评估,参与处理司法拍卖流程,不但保证了评估、拍卖程序的公开透明,也一定程度缓解了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使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的核心工作。下一步,息县法院还将继续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规范开展辅助事务,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