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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玉动案件的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01 15:29:00


受理法院:息县人民法院

受理时间:2024年8月1日

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申请人孙玉动,男,1946924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息县人,住息县项店镇。

2024325日,我院以孙玉动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孙玉动以其患有肺腺癌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481日至202484日。

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邮箱或者邮寄向我院反馈。

反馈方式:

电话:03766367087  邮箱: xxrmfybgs@163.com

通讯地址:息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Ma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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