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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上门普法,“柔性解纷”助企纾困、护企发展

  发布时间:2025-06-06 09:03:55


“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是法院的独角戏,要让企业懂法守法用法,不能等企业自己‘上门’,司法服务必须主动靠前”,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息县法院坚持主动上门、问需解纷,将审判庭搬到企业,面对面解纷、一对一普法。

基本案情

20254月份,辖区某电力公司将某粮业公司诉至杨店法庭,表示某粮业公司在其申请暂停变压器后又私自启用用于公司生产,由此逃避支付电费14000余元,故请求某粮业公司支付电费及违约金共计4万余元。受理案件后,为更好化解矛盾,杨店法庭决定启动巡回审判,把法庭“搬”进企业厂区,让法律实效直达矛盾现场。

调解经过

庭审中,某粮业公司看到某电力公司提交的确凿证据,终于卸下抵触情绪:“我看别人家偷偷用设备都没事,现在有部分货款没有收回来,就想着先顶几个月,等周转开了再补电费...”审判员则向企业指出:“这可是给企业信用在“挖坑”啊,投机取巧违法经营注定无法长久发展。”同时,审判员向某粮业公司普及了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告诫企业经营要守法、合规。某粮业公司也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妥,便当场向某电力公司表达歉意。虽然某粮业公司认识到了错误,但是案件纠纷尚未处理。工作人员了解到某粮业公司刚签订了一笔订单,若此时断电必然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沉重打击,便希望能为某粮业公司争取一段缓冲时间,待完成订单收回货款后再补交电费,免去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于是,工作人员邀请某电力公司共同参观企业,了解企业现状。参观结束后,某电力公司了解到该企业只要正常经营,还是很有发展前景的,便同意减免40%电费违约金,并给某粮业公司宽限一个月的支付期限,最终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巡回审判到一线,普法教育在现场。”将普法融入审判全过程,既通过柔性调解为企业纾困,又以“案例+法条”的方式为企业植入诚信经营理念,让企业在解决纠纷中同步完成法治教育,彰显司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保发展、护公平的”双重价值。

责任编辑:n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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