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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札记之关于占有保护纠纷——冯某诉韩某、金某占有保护纠纷案办案手记

  发布时间:2025-06-11 10:42:08


翻开卷宗时,那份2017年签订的《金某山水库承包合同》条款清晰:十年承包期、六万元承包款,白纸黑字写着水库及附属设施的归属。但现实往往比合同复杂——当韩某和金某长期占用水库并坚称我们投了钱、出了力时,这起案件就注定不是简单的违约判定。

调解桌上的破局

第一次调解现场,原告冯某攥着合同要求立即返还,被告韩某突然拍桌喊道:堤坝漏水是谁修的?变压器坏了是谁换的?当事人的情绪爆发反而暴露了案件核心:法律上被告确实构成侵权,但情理上确有实际投入。于是我暂缓法律定性,转而带着助理走访村委会,核实被告主张的三万多元维修费。最终达成的分步履行方案先返还水库后支付补偿款,既守住合同底线,又用37500元补偿消化了部分历史矛盾。这种法律刚性+利益弹性的调解策略,后来成了我处理类似纠纷的标配。

比签字更难的履行

调解书签完那晚,我反复翻看协议第三条互相再无纠纷的表述,多年的经验提醒我:农村纠纷最怕案结事不了。果然,原告很快来电质疑:他们要是耍赖不搬呢?我当即在日历上圈出2025315日这个履行节点,并做了三手准备:一是提前半月联系司法所盯进度;二是准备好强制执行预案;三最重要的是——我决定亲自到场。

堤坝上的法治课

315日清晨的水库边,春寒料峭。当警车开进坝区时,围观的村民比当事人还多。我全程站在库房门口,看着韩某一件件清点移交设备,冯某逐一核对清单签字。没有宣读法律条文,但这场仪式感十足的交接收到了奇效——有村民悄悄说:法官都来当见证人,这事儿假不了。而被告那句嘟囔法官盯着呢,赖不掉,更让我确信:在乡土社会,司法的可见性比强制性更管用。结案后复盘,这个案子给了我三重启示:其一,农村资源纠纷调解要像中医把脉,既要找准法律病灶,也要疏通情理淤堵;其二,重大履行节点必须提前布防,法官的预警机制比事后惩戒更有效;其三,也是最重要的——法律文书的生命力在于落地,而法官的在场,往往是最有力的执行保障。

法官后记

面对此类占有保护纠纷案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补偿金额测算要结合实地核查、分步履行方案需设置双向制约、重大交接必须到场见证、用执行思维倒推调解条款设计。只有通过这几方面的梳理,明确具体措施,才能真正推动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n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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