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伴随着第一笔破产援助基金成功支付到河南程钢律师事务所银行账户。标志着息县企业破产援助基金取得阶段性成果,“府院联动”机制适时高效运转,为推进后续无产可破的破产案件审理进程提供了物质基础。
为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度,着力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等问题,息县人民法院与息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设立息县破产援助资金的方案》,在此背景下又联合制定了《息县企业破产援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破产援助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审批、发放等事项。推动破产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清理无产可破的“僵尸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下一步,息县法院将充分发挥企业破产援助基金作用,汇聚“执破融合”力量,加快推进无产可破案件审理进度, 更好促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