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农业种植的张某最近又添了白发,因为资金周转问题,供应商的货款一直没结,虽然已尽力斡旋,但农产品生长需要周期,一时之间无法全部结清,急着回款的供应商一怒之下便要对簿公堂。
基本案情
纠纷源于一份原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与某农业企业约定,由供应商供应生产所需原材料并缴纳相应保证金。合作初期一切顺利,后期该企业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部分货款及保证金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由此产生矛盾。因协商未果,供应商向息县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要求对方支付拖欠货款、返还保证金并承担相应利息。
收到材料后,包信法庭庭长宋鹏对案件进行了研判,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是本地涉农企业,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不仅耗时费力,更可能对企业信誉和正常经营造成冲击。本着“调解优先、诉源治理”的理念,法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第一时间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并主动对接当地党委政府,搭建起多方联动的调解平台。
调解经过
调解中,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仔细核对合同、收货收据等核心证据,厘清欠款金额、保证金返还等争议焦点。找准焦点后,承办法官采取“面对面说理、背靠背谈心”的方式,充分听取双方诉求与实际困难:一方面向供应商明晰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耐心释明先行调解在节约诉讼成本、缩短纠纷解决周期、维系合作关系等方面的优势;另一方面针对农业企业资金周转难题,积极沟通协调,引导企业制定合理还款计划,兼顾原告合法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需求,避免机械司法对企业经营造成额外影响。

经过包信法庭与当地党委政府多轮耐心疏导,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被告在已支付部分款项的基础上,当场再履行一笔,剩余货款分期分批付清。原告供应商对还款安排表示认可,同意不再进入诉讼程序。至此,这起纠纷在诉前得到实质性化解。
告别“对簿公堂”,拥抱“多元解纷”。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法庭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息县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为涉农涉企纠纷畅通绿色通道,以更有温度、更高效的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