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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县法院联合四部门出台新政 助力破产重整企业“涅槃重生”——我县建立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与市场准入协同机制

发布时间:2026-01-18 10:24:41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危困企业“司法重生”,近日,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发改委、县市监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印发《关于保障破产重整企业正常经营平等参与市场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在招投标、融资授信、保函开具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标志着全县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与市场准入协同机制正式落地。



根据该意见,凡经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信用记录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凭法律文书向相关部门申请恢复市场主体资格。此举有效破解了破产重整企业长期面临的“信用难修复、市场难准入、融资难落地”问题,以制度创新护航诚信经营主体轻装上阵、重焕活力,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责任编辑:Ma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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