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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3 11:09:01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息县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

承办法官

1

2025)豫1528执786

息县彭店乡方围孜村

叶刚

息县彭店乡财政所村级资金专户

9410

唐华

公示时间:202583日至202585日止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唐法官,联系电话:157*****。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76-6367067。




息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日


责任编辑:Ma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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