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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姜办案

央视《社会与法》栏目组走进息县东岳法庭

  发布时间:2012-08-14 16:27:15


东岳法庭是距离息县县城最远的一个法庭,庭长姜辉在基层第一线工作了近30年,在东岳也有六七年了,“老姜”则是当地群众对他的亲切称呼。

这是入伏的第二天,树上的知了叫得正欢,似乎向世人宣告天气是多么的热。此时,东岳法庭的审判庭里,法官们却丝毫不受热浪的影响,正在审理一起因侵权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

像往常一样,姜辉庭长耐心的向当事人阐释什么是回避,什么是传票,什么是有效证据等法律术语。不同的是,旁听席上多了几架摄像机,这是中央电视台12频道《社会与法》摄制组,他们正通过摄像机感受着基层法官们恪尽职守,司法为民的精神面貌。

正在庭审的这起案件发生在2011年6月18日下午两点左右,6岁的葛小阳和堂弟、邻居家的小姐姐爬上邻居房屋的二楼玩耍,由于邻居家的房子在粉刷墙壁,二楼外墙还挂着建筑用的吊篮。玩耍中,葛小阳堂弟的鞋子掉进了吊篮里,小阳自告奋勇,拿起一根铝管要帮堂弟把鞋子挑上来。谁知,意外就在此时发生了,铝管接触到了屋顶上方的高压线,一道亮光闪过,小阳一下就晕了过去。还在厕所的小阳爸爸葛林平听到邻居的喊声急忙跑出来,迅速将小阳送往医院。经过治疗,葛小阳虽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他的右手却再也抬不起来了。经法医鉴定,葛小阳右肘关节及腕关节功能严重障碍,右手指完全屈曲、强直,指关节无法运动,致右手功能障碍,其伤情已经构成五级伤残。 

2012年5月,葛小阳将电业公司、邻居葛洪斌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71180.8元。

东岳法庭接手此案后,于2012年7月18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上午10点,姜庭长和书记员来到被告葛洪斌家里,叫来原告葛林平一家,聊家常似的开始了调解工作。然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说合,结果并不尽人意。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责任划分和赔偿数额有重大分歧,调解以失败告终。此时,姜庭长已经出了一脑门的汗,嗓子也有点哑了,但是仍然微笑着耐心的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通过庭审解决纠纷,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回答后,姜庭长和书记员才整理好文书材料,匆匆离开。回到法庭,早已过了午饭的时间,随行的记者不仅感慨:没想到要解决一起矛盾这么不容易啊。

7月19日上午,葛小阳诉电业公司、葛洪斌一案在东岳法庭开庭审理。审理中,被告方因为对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不满而情绪激动、大吵大嚷,面对被告的“闹场”行为,姜庭长依然微笑以对,在他耐心解释、细心安慰下,被告不再吵嚷,并答应按照法律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据。庭审结束已是两个小时以后了,姜庭长略显疲惫,然而,为了尽快结案,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他又拿起卷宗和同事开始讨论案情,进行合议……

这只是姜庭长日常工作中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央视记者的采访活动已经接近尾声,准备回程的路上,我们仍然能看到姜庭长为了案件与同事调查取证的身影。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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