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息县法院“五个强化”促进均衡结案

  发布时间:2012-08-16 10:00:36


结案均衡度直接案件办理的实际运转情况,对促进审判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2012年,省高院对基层法院绩效考核规定中,将均衡结案率作为一项新的考核指标列在其中,为做好该项工作,息县法院通过“五个强化”努力促进均衡结案。

一是强化均衡结案意识。息县法院多次组织全员干警进行学习、研讨,提高对结案均衡的认识,树立以提高结案均衡度为导向,促进审判管理的大局意识,避免因搞突击、赶时间而出现的低调解率、低服判息诉率、高申诉率的现象。

二是强化案件研判意识。息县法院多次召开院务会,调研、预判案件升降态势,案件变化规律,充分考虑影响办案的客观因素,统筹安排月度、季度办案任务。

三是强化审限监控。通过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强化节点管理,加强对案件各个环节的监控。完善传唤、合议、宣判等细节的期限限制,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进行预警催办和督办。通过案件信息系统及时提醒承办法官,对促进均衡结案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强化主管院长、庭长的责任。息县法院制定了每周一由主管副院长主持召开工作例会的工作制度,工作例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寻求对策,对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五是强化资源均衡配置。息县法院根据各庭室不同情况,综合考虑相关因素,适时调整案件分配,人员配置,避免出现忙闲不均情况的发生。同时,制定中长期的办案计划及相关细则,保证主管院领导、业务庭领导以及法官统一思想、协调行动,为完成全年均衡结案提供合理司法资源分配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61043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