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息县法院出台多项措施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注重诉讼引导,保障残疾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针对一些当事人基于种种原因,纠纷发生后未依照法律程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采取其他途径解决纠纷的情况,法院积极联合党委政府机关等多个部门通力协作,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形式合理合法地解决纠纷。
二是注重及时立案,保证案件随到随立。该院针对涉残案件做到:只要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受理条件的,当即立案;对材料不齐全或存有瑕疵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外地当事人,传真补充材料或经过补正而符合立案基本条件的,给予当即立案。以此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往返奔波,从而大大缩短了案件在受理环节停留的时间。
三是注重案件执行,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以保障案件能够及时得到执行。对被告可能转移财产等影响案件切实执行的情况,要依法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对一些部分事实清楚、案情明了的案件,可先于执行部分款项,以保证残疾当事人及时得到救治,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
四是注重提高效率,使涉及残疾人案件能够快审快结。对一些简单的案件,只要经当事人申请并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法官可以尽可能的简化审理程序,本着方便群众诉讼的原则,有条件的可以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调解,当庭结案,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五是注重能动司法,努力为残疾人提供各种帮扶。依法实行诉讼费减免缓制度,让真正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建立司法救助金制度,加大对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各类案件受害人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力度,切实保障这一群体的基本生活和生存。
截止目前,息县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38件,审结36件,标的额达186万元,审结案件均已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