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庭一直以来都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是构建和谐司法、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第一道窗口。近年来,息县法院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庭的工作,为社会和谐共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与地方组织及人民群众的联系
人民法庭立足乡镇、面向农村、服务农民,办案过程中如何处理法庭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及群众的关系,关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特别是在乡镇基层法庭,群众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往往会出现部分群众不能理解法庭工作的性质,不愿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情形。息县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同地方组织和单位的联系,在工作中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和人民群众沟通、交流,拉近距离。通过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保证人民陪审员行使陪审权利,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判决结果的认同感。通过邀请民调治保主任旁听案件审理、参与协助案件调解,减少法庭工作阻力,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通过对村组治保民调主任进行培训,提高其应对和处理矛盾纠纷的法律水平与工作技巧,有效化解了一部分社会矛盾。
二是进一步促进人民法庭工作的力度与广度
法庭工作方式从“办案”向“办事”、从“庭内”向“庭外”。为了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从根本上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基层法庭的工作方式由单纯的“办案”向为群众“办事”转变。基层法庭的工作多为家庭、邻里之间的矛盾,如果单纯的去办理案件,不做当事人的工作,不进行调解工作,直接下判,就会出现“案结事未了”的情形。因此,法庭工作人员积极走访当事人及当事人周边的群众,形成“以法庭为龙头、以人民调解组织为纽带、以联村法官为基点,乡镇村有人负责,法官及时到位”的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从根本上解决群众之间的矛盾。
三是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干警的业务素质
息县法院基层法庭一方面结合“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庭务会、专题培训、个人述职述责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法庭干警的思想认识,强化纪律观念,确保严格自律。另一方面以“两评查”为载体抓好裁判文书的改革,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根据各类民事案件的不同特点进行归类和总结,对简易程序案件的裁判文书一经当庭调解达成协议或者当庭宣判,就及时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对使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制作法律文书时,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答辩观点力求概括全面、准确;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要求逐一剖析,并力求说理透彻,条理清晰、层次分明,使每一份法律文书真正成为展示人民法院公正形象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