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民事诉讼法》,节约诉讼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息县法院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进小额诉讼审理工作。
一是审前释法。小额诉讼案件的实体特点是事实清,无争议,程序特点就是一审终审,这和传统的两审终审制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必须认识到它对传统制度的颠覆性,必须熟悉它,认识它,正确运用它,必须考虑当事人的认知能力、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做释法工作,而不能不顾及当事人的认知能力,单纯的照搬法条,导致案结事不了,甚至激化矛盾。目前,该院审结的16起案件,承办人均是按此操作,效果明显。
二是简化程序。小额诉讼案件都是案情简单,标的较小,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这类案件若按照传统的思路,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不利于当事人迅速维权,所以,案件一旦确认为小额诉讼案件,在给当事人做好释法答疑的基础上,灵活办理,简化审理程序,速审、速调、速判,以实现立法的初衷。
三是注重调解。通过调解审结案件,对于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小额诉讼案件的实体特点是事实清,无争议,因此,在办理该类案件时,更容易促成案件调解,从而稳定民事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截至9月16日,息县法院共受理小额诉讼类案件18起,已结案16起,其中判决6起,调解6起,撤诉4起,调撤率为5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