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切实加强干警队伍廉政建设,息县人民法院加强六项措施,筑牢干警节假日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确保干警廉洁。
一、领导重视,带头廉洁自律。凡遇节假日放假前夕,该院都会召开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院务会,全面传达上级法院及息县县委、县政府通知精神,并重点部署节假日期间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全院中层正、副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陋习,切实纠正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欢乐节俭的节日气氛。
二、成立节假日期间督察组。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督察组,对节假日期间干警是否接受当事人或律师宴请、送礼,是否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以及是否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同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发放廉政建设监督卡,聘请廉政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加强内部监督,通过内部自查和群众举报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节假日期间干警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并记入廉政档案。
三、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每位干警根据自身情况撰写一份廉洁自律承诺书,要求承诺书内容具体、自我要求明确。承诺书公开张贴,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从而提醒干警时刻紧绷廉政这根弦,加强廉洁自律、防微杜渐,确保警钟长鸣,从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节日廉政防线,确保节假日期间不违纪违规。
四、发送家属廉政倡议书。积极开展家庭助廉倡议活动,倡议家属在做好“贤内助”、支持干警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廉内助”,全力协助、配合做好干警的廉洁自律工作。
五、严格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车辆封存制度,全院除值班车辆以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纪检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对车辆封存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对节假日期间私自驾车外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并严格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确保廉洁过节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