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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4-02-10 16:04:38


为更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法院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推进政法干警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司法形象,息县人民法院做到“三坚持” 为全面深化改革,不断促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司法为民服务。中国特色司法制度凸显的是“人民性”,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法院司法工作的主线,因此法院工作要始终考虑为民、便民和利民,同时个项工作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第一位,要始终围绕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开展司法工作,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深入群众,加强建立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建设。

坚持司法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保障社会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是人民法院担负的重要政治任务。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深层次的司法改革时,既要积极稳步地推进法院改革,更要考虑承担维护经济改革有序发展的任务。人民法院要始终服从党委领导,围绕党委决策部署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地方经济发展。

坚持司法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法院担负着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后防线作用,基层人民法院必须自觉增强法院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化解矛盾的责任意识,要主动寻求地方各级政府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主动加强与调解组织沟通与联系,做好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之间的衔接,共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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