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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情于法巧化解 留守老人老有养

  发布时间:2014-06-16 16:26:50


 

2014年5月19日,农民老陈夫妇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儿子告到法院。息县法院八里岔法庭接办此案后,承办人员第一时间就与老陈夫妇取得联系。

经过调查,办案人员了解到,原告老陈夫妇均年过八十,家里只有几亩田,没有其他收入,且两人长年患病,无法干体力活,就连吃水都成问题,家庭赡养无法保障,这才无奈将自己的儿子告上法庭。

了解基本案情后,法庭同志决定第一时间来到老陈的大儿子小陈家做庭前调解工作。时值农忙,主审法官赶到小陈家时,小陈家大门紧锁,经过询问,原来小陈一家都在田地农忙,法庭同志又立即赶到田地。此时小陈正在插秧,当法庭同志亮明身份说明来意时,小陈立即大发雷霆,埋怨父亲不应该告自己,还说自己在农忙及自己家庭压力大等听不进法庭同志的劝说,继而对办案法官采取了“视而不见”的策略。承办法官见此情形并未退却,而是在田边耐心等待,决定等小陈忙完再进行劝解。

直到12:30左右,小陈一家决定收工,看见法庭同志还在耐心等待,自己也被感动,这才将态度摆正,接受调解。承办法官趁机对其做工作,一开始,小陈还在以自己家庭子女多,负担重等理由推拖赡养责任,但经过法官的情理法的结合劝解,小陈认识到自己作为子女应该尽自己责任赡养父母,主动提出让父母以后和自己共同居住,照顾其生活。法官立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老陈夫妇,老陈夫妇也当即表示体谅子女们的难处,同意大儿子的意见,要求当庭撤回对儿子的起诉。并激动地连声感谢法庭同志,说法官不但解决了夫妻两的赡养问题,更重要的是挽回了父(母)子亲情。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加快,社会老龄化结构转变加速,老人赡养问题日益凸显,妥善解决赡养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文明进步,让留守老人不再孤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社会的责任,更是我们司法审判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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