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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圆桌审判-----息县法院法官真情感化未成年犯

  发布时间:2015-07-01 20:47:26


    7月1日上午,息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采用圆桌审判方式,依法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寻衅滋事案。   

    没有高高的审判台,也没有冰冷的被告席,只有一张环形桌,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依次围着桌子平席而坐。窗外洒进一束束明媚阳光,审判在祥和的氛围下,以一种近乎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承办该案件的法官程桂云真诚和李某谈话,诚挚地教育他。和蔼的语气,动情的言辞,深深地感染了李某及其家人,这位少年认识到自己的犯罪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羞愧地低下了头。

据承办法官介绍,李某十天前刚满十八岁,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诉。案发前并无前科,因一时糊涂,结交了社会上的人,才犯下此案。送达起诉书时他也一直低头、不敢直视。

    “等待庭审的日子很担心、害怕,还以为自己也要像电视上看的那样关在铁栏里,没想会是这样……以后我再不会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了,好好学习,回报社会。”在“圆桌法庭”,刚满18周岁的被告人李某真诚地向所有人表达了他的悔改之意

据悉,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预防、感化”方针,帮助一些初犯、偶犯以及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及时改造,更好地回归社会,息县法院常常对此类案件采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与圆桌审判模式,最大限度地挽救、教育感化涉案未成年犯。(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责任编辑:陈洪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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