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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执行又伤人 父子双双进“班房”

发布时间:2017-02-15 09:42:21


被执行人彭某与另案被执行人徐某为夫妻,二人皆因与他人纠纷于2015年被诉至息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令彭某、徐某向原告刘某、金某分别赔偿2793元、7973.99元。

然而,判决而生效后,彭某与徐某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原案原告刘某与金某无奈向息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法官接案后,依法向其二人分别下发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请表、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其中彭某态度恶劣,拒绝接收,法院只得留置送达,拍摄为证。而彭某与徐某皆对法律程序置若罔闻,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春节期间,执行法官再次突击执行,已查证该二被执行人家庭条件优越,所居房屋为独栋别墅,经营有养殖场,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息县法院遂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执行过程中,彭某令其妻子徐某紧抱其半岁的孙子以阻碍靠近其执法的干警,而彭某本人则在被带往医院体检的过程中,号令其子小彭某对执行干警进行阻碍、辱骂,致使法院一名干警受伤,报警后执行干警才得以脱身,小彭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公安部门带走。

鉴于彭某阻挠执法,拒不报告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情节恶劣,息县法院除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外,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两万元的决定。其子小彭某因侮辱、威胁、诽谤司法工作人员,情节严重,遂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作者:息县法院 王淑娟)

责任编辑:杨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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