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何某带至拘留所)
2010年3月杨某与何某登记结婚,并给付何某彩礼共计82900元,但婚后两人只共同生活了20天,何某便回了娘家,之后独自外出,不知所踪。
杨某觉得受到了欺骗,于2011年将何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返还彩礼。息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判令准予两人离婚,何某返还杨某彩礼钱68295元。
判决生效后,何某对裁判结果置之不理并再次外出打工,踪迹难觅。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为没有何某的行踪而无法执行,只能终结了一次执行程序。
2017年何某终于回乡,得到消息的执行干警迅速采取行动。6月14日一大早,息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便驱车赶往位于东岳镇肖庄村的被执行人何某家。
到达何某家后,执行干警向其说明来意,何某一会说还没起床,一会说还要洗漱需要时间,让执行干警等待,执行干警都一一同意了。见拖延时间不成,何某又拿起手机拍照、录像试图威胁在场干警。
执行干警果断采取行动将其控制后带离现场。而就在离开何某家时,何某的母亲突然上前抢夺执行干警手中的执法记录仪,并在争夺中咬伤一名干警的胳膊。
何某及其家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执行干警遂依法将何某带走并送入拘留所,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