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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老人索要赡养费 温情执行解困境

  发布时间:2017-06-27 08:19:20



文某生于1911年,今年106岁了,子孙满堂的她本应安享晚年,不料却遇到了伤心事。

2017年626日,执行干警再次见到了轮椅上的百岁老人文某。文某有六个子女,最大的今年已经76岁。2013年文某因赡养费问题将六个子女诉至息县法院,判决生效后,文某一直与长子文某国一起生活,由其他子女支付赡养费。

    2016年,文某因病住院,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均由文某国垫付,其他子女对文某则不管不顾。一怒之下,文某再次将另外五名子女诉至法院,20173月,息县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判令文某明等五人每人支付文某医疗等费用5383元。履行期届满后,文某明等五人并没有依约支付赡养费,文某无奈申请了强制执行。

4月27日,接到执行通知书后文某明等四人与文某及其长子达成和解协议,但文某的次女文某芳并不在此列。因案件属于家庭纠纷,执行干警多次找到文某家,将其长子文某国与次女文某芳约在一起,希望通过和风细雨的劝说将家庭矛盾化解。

执行干警了解到文某芳今年已经73岁,并无劳动能力,全靠外出打工的儿子供养。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双方的难处摊在太阳下,希望同为家人相互之间能多些理解。   

6月26日,在执行干警的第三次来访后,文某芳终于与文某达成和解。

“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自古以来,孝敬父母便是天经地义,即便力有所殆也当尽其所能奉养老人,这是义务更是美德。

责任编辑:w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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