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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满拒执:可能会才出看守所又进拘留所

  发布时间:2017-08-08 16:18:12


2016年10月,陈某因为与刘某有债权债务纠纷致刘某轻伤, 20174月息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8月5日是陈某刑期的最后一日,陈某早盼着这一天的到来,家里的亲友也已商量好,准备将他接出来,好好去去晦气。然而法院执行干警的到来,打破了陈某的“美梦”。

原来,在20167月陈某向息县法院起诉债权债务纠纷后,201612月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偿还刘某欠款46731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陈某已然去服刑,其本人及家人明知此事也没有依照生效判决履行对刘某的还款义务,刘某无奈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执行干警在看守所见到陈某时,陈某对于还款一事支支吾吾,并声称自己在看守内,无钱还款。见此情景,执行干警拿出了对陈某银行存款和车辆的查询信息,刘某见状才不再狡辩,但是仍闭口不提还款的事。

看到这一幕,执行干警很快意识到陈某并不想履行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于是当场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再次重申,并表示其走出看守所当天就有可能因为涉嫌拒执而再次进入拘留所。

此时的陈某方才意识到有可能会因此事再次失去自由,认识到这一点后,陈某立刻提供了其家人的联系方式并希望执行干警与其家人联系还款事项,自己真的不希望当着众亲友的面再次被带走。

   8月4,陈某的家属将全部46731元欠款履行到位,至此陈、刘债权债务纠纷一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w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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