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息县法院首例涉台离婚案件调解结案

  发布时间:2017-09-26 08:41:18


2017年9月22日,息县人民法院包信人民法庭庭长孙鸿调解结案了一起涉台婚姻案件,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原告小禾(化名)、被告小林(化名)结束了他们两年的婚姻。



小禾与小林于2015年7月相识,2015年9月30日登记结婚,本以为能够白头携手一直到老,然而两年后,两人渐行渐远,又因为没有共同的子女,更加无法一起生活下去。2017年2月,小禾以双方婚姻生活名存实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小林离婚。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孙庭长详细询问了解了原、被告的情况,并亲切关心问候台湾同胞在息县生活住宿是否习惯,经过一番了解后,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告小禾(化名)要求离婚,被告小林(化名)同意离婚。

二、原告小禾(化名)与被告小林(化名)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及其它任何纠纷。



一起涉台离婚纠纷案,在息县法院耐心与春风化雨式的调解中最终顺利结案。调解结束后,孙庭长亲切的问台湾同胞小林(化名):“对我们的工作满意不”,小林(化名)回答道:“非常满意”。临行前,小林(化名)热情地与孙庭长握手,原、被告一再感谢在场的工作人员,对息县法院的工作大加赞赏。




责任编辑:yyr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61014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